问*
孕期检查项目如果报销?生育金到底怎么算?产假能休多少天?
近期,不少市民纷纷到贵港市网络问*平台进行咨询“生育保险”相关问题。
你关心的事,就是我们大家的事!
今天,小轩整理一篇
关于社保的生育保险干货给妈妈们,
赶快记下来!!!
01
网友羲铭妈咪:
请问剖腹产的产假一共是多少天?
贵港市人社局网络发言人回复: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新修订的《广西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根据上述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但难产与剖腹产并非同一概念,两者之间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剖腹产是否属于难产一般应当由有关医疗机构诊断确定。
02
网友独角兽:
我爱人是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购买有五险一金,现在是第一胎,怀孕13周了,自怀孕至今检查了挺多次的,医院也花了几千块了,请问在孕期检查方面,是否可以报销部分费用?
贵港市人社局网络发言人回复:
根据贵港市现行的生育保险*策规定,在门诊进行孕检,生育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可以从职工社保卡的个人账户支付。
如有疑问,可到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咨询台进行咨询,或拨打电话咨询,医疗保险待遇科:。
03
网友我想知道:
请问职业是公务员,医院生小孩,出院时除了报销那部分,还有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结算吗?如果有,具体如何办理?
贵港市人社局网络发言人回复:▼拉动滚动条可查看详细内容:
一、按缴费率区分生育保险待遇
根据贵港市人社局、财*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贵人社发〔〕号)文件规定,从年1月1日起,财*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没有财*拨款的事业单位分别按缴费基数的0.3%、0.5%缴纳年度的生育保险费。按照缴费率进行区分,按基数的0.3%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财*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只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按基数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没有财*拨款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需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天)参保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定额报销待遇和生育津贴。
二、符合国家、自治区、贵港市相关生育*策规定范围的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一)按基数的0.3%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财*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享受如下待遇:
1.女职工在分娩时产生的医疗费用,其合规费用按%的报销比例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
3.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或无工作单位,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其配偶在分娩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最高支付元。
(二)按基数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没有财*拨款的事业单位、企业单位(需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天)参保职工享受如下待遇:
1.女职工在在分娩时产生的医疗费用,难产的(剖宫产、产钳术、臀位牵引术、胎头吸引术)最高支付元;自然分娩的最高支付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元。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元,怀孕满4个月自然流产或因医学需要终止妊娠的一次性补贴0元。
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术的一次性补贴元,职工实施绝育、复通手术的一次性补贴0元。
2.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或无工作单位,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策,其配偶在分娩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最高支付元,同时男职工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3.生育津贴支付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产假的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生育津贴按照参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用人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
综上所述,您是公务员,是按基数的0.3%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财*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在分娩时产生的医疗费用,其合规费用按%的报销比例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由单位正常发放,没有领取生育津贴的说法。
延伸阅读: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在发生费用一年内持以下资料到社保服务大厅报销。
这份生育险报销指南你都了解了吗
关于城市发展,衣食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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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宣传——
▍内容来源:贵港市网络问*平台市人社局
▍图片来源:罗英部分来源网络,在此鸣谢
▍编辑出品:贵港市网信办贵港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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