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女性在婚姻里要承担那么多的风险,面对恐惧?在现代家庭中,成员之间是否应该可以建立有别于传统的新型关系?在劳动分工越来越细致的今天,家庭功能对于我们个体而言有什么新的变化?
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变化对婚姻制度带来的冲击
在万年前,食物主要是女人们采集的野果和含有淀粉的植物根茎。这时期还没有农业,弓箭也在稍晚些时候才发明出来,男人整天成群结队地外出,在居住地周围转悠,根本没有能力打到一只鹿或是一只羊,猛禽就更不用说了。20世纪80年代,对于非洲处在相同状态下的部落民饮食结构的调查,女子采集的植物类食物,为全族提供了83%的热量;男子只提供了17%。由于主要提供经济的是女性,因此形成了以女性为主导的母系氏族,随着文明的发展,婚配开始出现,主要是从氏族外找男人一起共享,这种状态持续了近万年。而多年前,最早开始实施父系承继的游牧部落对农业部落不断入侵,使得母系社会形态不断被削弱。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耕经济开始出现,相对女人来说男人体力明显占优,男性开始占据经济主导权,母系社会逐渐被父系社会取代。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社会出现了剩余财富,男人想把自己的财产遗传下去,于是有了可以确认自己孩子的想法。但一个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男人没有女人那样有把握。所以男人们共同规定:谁也不侵犯别人的女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人类的婚配制度第一次背离了他们自己的生物学本性。最终,产生了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父权制的一夫一妻婚姻制度。
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以经济为基础的,而婚姻制度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而出现的。因此可以认为婚姻制度的核心是财产。
即使是在今天,婚姻的实质也只有在它解体的时候才表现得淋漓尽致,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才拿到桌面上讨论的事情看起来是两件——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费。其实,不过只是一个字:钱。
比如之前刷爆网络的程序员苏享茂之死,翟欣欣在苏享茂提出离婚后索赔万以及一套房产,苏享茂被逼无奈,在多重打击下选择了跳楼自杀。在两个人关系的最后,他们争执依旧是财产,倘若苏享茂和翟欣欣没有结婚,没有在法律上确认婚姻关系,翟欣欣也就不可能对苏享茂的财产提出这样的要求。
既然一夫一妻制是男人出于经济目的建立起来的制度,因此男性用于压迫女性最有力的也是经济手段,即剥夺女性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
在传统社会,所谓的男主外,女主内,女性做的是不能带来经济来源的家务。仅仅只是两代人之前,家庭妇女需要跑到河边去洗全家人的衣服、每天从井里挑水回家洗菜做饭、孩子们的衣服和鞋也得自己做。她还需要知道怎么制作咸肉、腊肉、大酱和各种小咸菜,不然整个冬天全家都没菜吃。除此之外,为了当一个称职的母亲,她还得是个半拉子医生、能背诵很多童谣和儿歌。这时候女性是没有能力与精力在社会上工作的,离开男人,没有经济来源的女人显然无法生存。
婚姻制度问题的核心在于男人对女人经济上的控制。如果女人取得了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人类社会这个系统内部就会再次积蓄起变革和重建秩序的能量。女人地位的变化要由参加工作和摆脱生育的重负两种原因的共同结果来解释。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大量男丁被迫从*,没有男人工作了,各国不得不让女性参与工作来维持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女性普遍获得了工作的权利。自从20世纪60年代生产大于消费以来,大批多余的劳动力转向了第三产业。在不注重体力劳动的服务行业,男人并不一定比女人工作得更好。
人类社会自上个世纪60年代进入后工业时代,其根本特征是生产大于消费,这对社会各层面产生了颠覆性的冲击。丰饶性超过了稀缺性,我们开始面临着无限多的选择。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曾经说过,在几百年之后人类回顾这段历史,会认为这个时代最重要的不是技术,不是互联网,不是电子商务,而是发生了一件极其重大的事情,一个在历史上从来没有的事情,就是人类面临的选择是如此之多,资源已经变得不再稀缺。今天,消费居然成了需要商家发掘、刺激和引导的事情。
如今每家都有了洗衣机和微波炉,冰箱,吸尘器甚至还有洗碗机。淘宝上有买不完的衣服,美团上有点不完的美食。不需要专门做家务的女性,我们通过外部社会就能够获得更多更好的服务。如今一个单身女人带个孩子,只要她有工作有收入,就完全应付得过来。
婚姻制度类似于钻戒,在遥远的过去它并不存在,在可以预期的将来也未必续存。婚姻是一种制度,财产分配制度,有了婚姻制度之后,一个男人可以利用这个制度明确地把自己的私产传给自己的后代,同时,也利用这个制度把妻子变成自己私产的一部分。然而女性开始获得独立的经济能力后,不愿意再依附于男人,开始寻求与男性平等的社会地位,因此以父权为中心建立的婚姻制度受到冲击乃至瓦解。
性少数群体的婚姻诉求和新型家庭关系的诞生
在婚姻家庭中女性地位的变化大有摧毁婚姻制度的趋势,但是在另一个群体眼中,争取婚姻合法权益却是他们一直以来的诉求,那就是性少数群体。截止于年7月12日,全球已有24个国家全境同性婚姻合法。这看似是一种矛盾,如果说人们在婚姻上有了更多的选择,终生不婚(50岁还未婚),丁克家庭等等,但是婚姻制度最先面临冲击的其实不是瓦解,而是同性恋对合法化婚姻的诉求。婚姻保障了配偶的法律权益,财产权、继承权等等,传统中的《婚姻法》是适用于两性婚姻的,对同性恋赋予合法的婚姻保护,是婚姻制度的历史性改变。
随着同性婚姻合法化而来的,是新型家庭关系的诞生。虽然不是全面化,但存在早于立法。同性恋属于性少数群体(LGBT),但性少数群体包括了所有非异性恋者。他们虽然是很少的一部分人,但每个人都应该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古代的太监和宫女还能结成对食夫妻,生活在现代,性少数群体也应该得到尊重。
接受自己的同性取向,建立有别于传统的家庭,在我的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有一位朋友上大学不久就出柜,从一开始的惶恐不安到坦然面对,他用了大学四年时间去思考自己如何去过上普通人的生活,现在他遇到了自己的同性恋人,而对方也有一位形婚多年的同妻,同妻也是同性恋,他们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现实中各自生活,就像朋友一样。在中国同性婚姻还没有法律保护,但也没有反对同性恋人同居。虽然有人会说形婚是欺骗父母,但是明知道父母不能接受自己的性取向,采取这样的方式就是对他们的一种保护了。他们没有要孩子的打算,无论是领养还是找国外代孕,两个大男人生活在一起,过着我们平常人在动漫里才看得到的生活。如果这种不以养育后代为目的的结合,不能冠之以“家庭”,那么总有一天会有一个合适的名词发明出来,概括这样的存在。
其实在性少数群体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种理想化的生活可能,首先他们的结合不是为了传宗接代。这一点在异性婚姻中常常成为一个巨大的矛盾爆发点——纠结生一胎还是生二胎,喜欢男孩子还是女孩子,生孩子对母亲的工作影响,异性婚姻话题中“为爱结婚”、“愿你嫁给爱情”之类的,都显示出异性婚姻多少都有让人揣测的不纯动机,但性少数群体如果确定一起生活,首先他们是没有法律保护的,也就不会出现程序员苏享茂被骗婚,被骗了钱又被骗了感情这样的事情——指一方无论有多少财富,都不会产生因婚姻关系带来的法律上的财产纠纷。其次,如果性少数群体不决定生育后代(尤其是女同),那么他们的“家庭”中就不会有异性婚姻中女方由于生育而带来的阻碍——怀胎十月,一孕傻三年诸如此类的问题,统统都不会有,两个人按照自己原来的发展轨迹,在经济上可以不受到任何影响。
性少数群体中的新型家庭关系和不婚主义或者丁克家庭有点儿像,不婚主义是不结婚但不代表不恋爱不与他人同居(恋人或朋友),丁克是结婚但不要孩子,在婚姻消亡之前,还会经历漫长的家庭关系的变化,不仅有不以婚育为前提的家庭,我想还可以有一种,以养育孩子为主的复合型家庭:有孩子的单身母亲三五成群共同生活,聘请家庭保姆集中照顾,这有别于托儿所,会更私人化和注重情感,这样的大家庭里,孩子们无论有没有血亲关系都是兄弟姐妹,一起长大互相陪伴,母亲们就像传统家庭中的父亲,一起挣钱养家,不跟男性建立家庭关系。过去的大家族式大家庭已经慢慢的不复存在了,一夫一妻的核心家庭虽然看上去更独立,流动性大,但承担的压力也更大,每一个小家庭都需要自己的住所,绝大部分年轻人的购房压力都是相当大的。这也是很多人不想结婚的原因吧。在对性少数群体的质疑和反对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生育是人的本能,不能生育的结合违背自然规律,但这部分人占整个人类数量的比例又有多少呢?抛开概率谈问题都是不科学的。
在看过《性与婚姻》和《第二性》以及《菊与刀》等书之后,我才发现人们羞于谈论的性,影响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仅仅一个婚姻问题,就有结婚,还是不结婚?为什么结婚?为什么不结婚?跟谁结婚?结婚生不生?什么时候生?生几个?等等等等。年轻人到了一定的年纪还没有结婚,就会被父母亲戚催婚,身边很多朋友都有这样的问题,但是对我来说完全不能造成困扰,结婚不是顺其自然的事情,不是植物到了季节就会开花就要结果,也不是一种设定好时间在某一时刻必须选择的生活方式。当我们还在中学的时候,父母老师一旦发现少男少女之间相互吸引了就如临大敌,很少人能够得到正确的引导;但是大学毕业两三年,就开始催促儿女找对象相亲结婚生孩子,有多少人能够真正认识自己的性别身份呢?如此看来,社会生活其实充满了发展不平衡的矛盾,婚姻制度的存亡是一个超前话题,性少数群体又在争取自己合法的婚姻权益,而普通人连如何面对正常的婚恋都还需要学习和探索。
年龄上的成年人未必是思想上的成年人,在面对个人终身幸福的问题上,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深思熟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