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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28 2: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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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生育保险问题一

问1.小吴累计参加生育保险已经满1年,她的生育医疗费如何报销?

答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符合上述条件职工在分娩住院期间因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需要,可以按照规定转至统筹地区内其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需医疗费用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直接结算。

问题二

问2.小吴除生育医疗费报销外,还有哪些医疗费可以报销?

答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因怀孕、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并按规定办理了就医确认手续的,按以下标准支付:

(1)产前检查的费用,按每人每次80元的限额标准,在结算限额内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2)终止妊娠的费用或者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3)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据实支付。

下期将继续解答有关云浮市生育保险的常见问题。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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