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深圳各区均调整了积分入学的规则
计生加分这一项中
只保留了独生子女加分
今天
小海豚给大家盘点了
深圳各区的计生加分规则
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积分入学计生加分规定年起,在计生情况加分项中,都统一调整为“独生子女加分,其他情况不加分;加分与否以计生登记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福田区福田区继续落实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积分加分*策。从年开始,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罗湖区年罗湖区调整了计生积分,独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
南山区计生加分从原来的满分20分减至成了年的满分1分。
计生加分项:学位申请人为独生子女,加1分。
盐田区计生加分项,仅保留独生子女加分0.2分。
龙华区*策内或全面二孩不再加分,独生子女加1分。
龙岗区年,龙岗区根据卫健部门相关*策,将计划生育加分项目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宝安区深圳市卫健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少年的家庭计划生育信息核验结果为独生子女的,加2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光明区只保留了独生子女加分,加1分,其他不加分。
坪山区年,坪山区调整了计生加分,改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大鹏新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深汕特别合作区学位申请人为独生子女,加2分。
深圳学位申请独生子女加分汇总表标签:积分入学/计生积分/学位申请
编辑:小海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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