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根据《天台县机构改革方案》,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责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转至县医疗保障局。经研究决定,自年3月1日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业务办公地点由天台县工人东路53号变更为天台县始丰新城济公大道82号供销社大楼三楼,现予公告,请相互告知。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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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医疗保障局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2月20日
via天台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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