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门市印发实施了《关于取消第二批项证明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取消项证明事项。截至目前,加上今年2月取消的第一批46项证明事项,江门已共取消了项证明事项,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长期困扰广大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有效疏通办证难的“堵点”,缓解了办事难的“痛点”。
自去年以来,江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和市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全面部署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谁设定,谁清理;谁要求,谁清理”和“六个凡是”的要求,这两批次取消的项证明事项,以企业和群众的需求为导向,重点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要求其他机构开具的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证明进行了全面清理。
《通知》要求,今后,已取消的这项证明事项,全市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要求办事人提供,开具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市外单位确实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本着方便办事人的原则予以出具。证明事项材料收取单位要及时修改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确保事项取消落到实处。
《通知》还要求全市各单位要切实加大信息共享力度,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调查、告知承诺以及加大失信惩治力度等方式,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江门已取消项证明事项
素材来源:南方日报
青春江门新媒体工作室整合撰写
编辑:木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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