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病因
1、月经初潮早绝经晚:
女性乳腺癌发病率为0~24岁年龄段处较低水平,25岁后逐渐上升,50~54岁组达到高峰,55岁以后逐渐下降。月经初潮年龄小于12岁与大于17岁相比,乳癌发生的相对危险增加2.2倍。闭经年龄大于55岁比小于45岁者发生乳癌的危险性增加1倍。月经初潮早、绝经晚是乳癌最主要的两个危险因素。近年来,乳腺癌
2、遗传因素:
有研究发现,其母亲在绝经前曾患双侧乳癌的妇女,自身患乳癌的危险性为一般妇女的9倍,而且乳癌病人的第二代出现乳癌的平均年龄约比一般人提早10年左右。姐妹当中有患乳癌的女性,危险性为常人的3倍。需要强调的是,乳癌并不是直接遗传,而是一种“癌症素质”的遗传,乳癌病人的亲属并非一定患乳癌,只是比一般人患乳癌的可能性要大。
3、婚育:
流行病学研究表明,女性虽婚而不育或第一胎在30岁以后亦为不利因素,但未婚者发生乳癌的危险为婚者的2倍。专家认为,生育对乳腺有保护作用,但仅指在30岁以前有足月产者。近年来的研究认为,哺乳对乳癌的发生有保护作用,主要是对绝经前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