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2、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补充说明:如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生育津贴则由用人单位支付。为确保女职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2、《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4、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原件及复印件;5、婴儿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6、《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7、《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9、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他相关材料。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北京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有:(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1、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有关生育津贴问题请看下文详细介绍)2、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当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的规定到具有助产、计划生育手术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时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北京生育保险费用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以内必须办理。北京市生育保险费用报销分四部分:门诊产检费、住院生产费(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津贴和晚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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